說法丨入戶門外攝像頭“越界”?司法守護家門口的隱私安全
本文轉自:人民網
在門口安裝攝像頭,監控範圍覆蓋到鄰居的門口,這侵犯別人的權益嗎?
劉某在自家入戶門外、樓道頂部安裝了可遙控旋轉的監控攝像頭一部,其拍攝範圍可從劉某家的入戶門調整至鄰居家的入戶門,以及該樓層的電梯出入口。
劉某斜對門的鄰居範某認爲,該攝像頭可以詳細記錄自家人員進出的信息,嚴重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影響了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還會給自己家造成安全隱患。
於是,範某要求劉某拆除攝像頭。而劉某認爲,安裝攝像頭本身就是自己確保安全的正常行爲,拒絕拆除。
多次協商無果後,範某將劉某訴至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劉某拆除安裝在入戶門外的攝像頭。
劉某的行爲是否侵犯了鄰居的合法權益?範某的訴請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鄰居之間,如何纔能有效消弭矛盾糾紛,構建和和美美的鄰里關係?
說案例、講法律,本期“說法”關注隱私權保護。(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