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越南卜特蘭水泥 不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關務署昨(10)日表示,對自越南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反傾銷調查案,財政部初步認定有傾銷事實,經濟部初步認定對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虞,但無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受損害情況,因此不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說明,各涉案廠商傾銷差率初步認定落在16.42%至23.75%之間。財政部將繼續進行傾銷最後調查,依實地查覈結果或其他新事證,最後可能獲致不同傾銷差率或結論。

關務署說明,依相關規定,財政部應在傾銷初判公告隔日起60日內完成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將移請經濟部在40日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