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最終認定 越南卜特蘭水泥確有傾銷情事
財政部關務署(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臺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越南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於114年5月21日公告傾銷調查最後認定結果,相關廠商確有傾銷情事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前於114年2月10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涉案產品確有傾銷事實,惟依據經濟部產業損害初步調查結果,認定該傾銷對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虞,無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之情事,爰無需對涉案貨物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已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之翌日起40日內,作成前述最後調查認定;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