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開鍘了!對越南水泥課徵反傾銷稅 最高稅率23.2%

財政部關務署(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關務署今日公佈,針對越南產製的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並且自114年7月28日爲期5年,稅率在13.59%到23.20%之間。

臺泥董事長張安平曾經批評政府反傾銷處理「一而再、再而三」往後延,不禁要問,「政府的保護作爲在哪裡」,外界關注半導體,但若沒水泥等基礎建設難有半導體。

財政部今日終於開鍘,對於越南卜特蘭水泥課徵反傾銷稅,並自114年7月28日(下週一)開始課徵5年,稅率最高達23.20%。不過這也是經濟部調查認定「對產業損害之虞」課徵反傾銷稅的首案。

經濟部去年產業損害調查,越南水泥傾銷對我國產業實質損害之虞,但是當時並未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惟經濟部今年6月在最終調查時判定,對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虞,但是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委員會最終確定對越南水泥課徵反傾銷稅,雖然過往磁磚、玻璃的反傾銷案件,雖然同樣沒有課臨時反傾銷稅、課徵反傾銷稅,但經濟部皆認定「產業實質損害」。因此越南水泥將可能是我國首次「產業實質損害之虞」,而判定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官員解析,初判和終判雖然經濟部都判定「有產業實質損害之虞」但是依據的法規卻是不同,初判的臨時反傾銷稅是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經初步認定有補貼或傾銷事實,且損害我國產業之案件,爲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而課徵。

但是最終的反傾銷稅,是依據《關稅法》第69條對我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實質損害之虞、實質延緩國內該項產業之建立(意即不利我國產業的萌芽)。

同時,由於俄烏戰爭仍在持續當中,因此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委員會也決議,暫停課徵烏克蘭碳鋼鋼板的反傾銷稅1年,也是第4次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