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發佈修正版財報編制準則 1874家上市櫃受惠

金管會指出,「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佈施行,修正重點有二,一是刪除部分附表資訊,因考量現行財務報告附註揭露的部分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包括公司買賣有價證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等,以及主要股東等資訊,已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取得,因此刪除該等事項之揭露規定,並配合刪除相關附表格式。

其次是提升資訊揭露的決策有用性,金管會指出,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準則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個別揭露期末持有有價證券,修正爲依照重大性原則揭露所持有的有價證券,並配合修正相關附表格式。

金管會表示,此次的修正主要爲簡化財報附表的資訊揭露,經修正後的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將於今年第一季起即可適用,適用公司包含上市公司1,034家、上櫃公司840家,共計1,874家企業適用修正後的版本,除了有助於聚焦對投資人決策攸關的資訊,也可減輕公司編制財報作業的負擔,公司從今年第一季的財報申報便可適用此次的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