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訂隔熱紙透光指引沒強制性 民團喊不法制化將上街
交通部研訂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光率安全指引,預計6月底完成指引。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研訂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光率安全指引,公路局擬建議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透光率須70%以上,前側窗玻璃70%以上或不低於35%,後側窗玻璃與擋窗玻璃爲35%以上或不予限制,預計6月底完成指引。昨邀民團交流,民團在前擋風玻璃與前側車窗透光率70%以上達成共識,但訴求應法制化,若今年只推行政指引,不排除上街表達訴求。
據交通部規畫指引內容,一般車輛前擋玻璃透光率須70%以上,前側窗玻璃(A至B柱間)透光率70%以上,若有個別考慮則應不低於35%,後側窗玻璃(B至C柱之間)透光率35%以上或不予限制,後擋窗玻璃透光率35%以上或不予限制。
另計程車規範則較嚴格,前擋及前側窗玻璃透光率70%以上,後側窗玻璃及後擋窗玻璃透光率35%以上。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羅宜表示,目前有貼隔熱紙的車輛很多,前擋風玻璃或前側車窗玻璃透光率都要70%以上,倡議團體已達共識,但後側車窗和後擋風玻璃透光率標準,就有不同意見,尚在討論中。
羅宜指出,公路局預計6月推出隔熱紙透光率的行政指引,沒有強制力,何時可法制化讓全臺車輛一同適用,未見相關安排,要看交通部規畫,這部分比較遺憾,若今年無法訂出法制化時程,僅公佈行政指引,路權團體年底預計針對隔熱紙納管和其他交通安全議題上街頭抗議,他們也理解影響層面大,不必一開始就溯及既往,盼交通部提出合理時程和規畫。
對此,公路局表示,爲凝聚各界對於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相關推動措施、安全指引擬定內容等共識,持續召開多場會議,與相關單位及利害關係人溝通協商,預計今年6月底前完成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送交通部覈定,並會將民間團體表達意見並同提供交通部,以作爲後續政策決定參考。
公路局昨邀9個民間團體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共10個團體,討論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內容,其中共有8個團體出席與會,出席團體皆已踊躍表達意見。
公路局也提到,目前規畫12月底前完成儀器設備購置及檢驗人員教育訓練,公路監理機關檢測儀器費用將由公務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