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批保母劉彩萱像「蜘蛛」給剴剴毒性壓力 請法官判無期徒刑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今開庭進行當事人最後陳述的程序。公訴檢察官認爲,劉彩萱像「蜘蛛」不停給剴剴毒性的壓力,請合議庭判她無期徒刑,並判劉若琳有期徒刑16年到18年。

檢察官表示,虐童案審理庭期長達10天,不過,比起剴剴被不人道對待115天「這10天並不算什麼」。

檢察官說,剴剴672天的生命當中,有115天睜開眼期待的不是玩具、去公園玩,而是擔心做錯了什麼事?會不會被打?今天還要罰站嗎?還洗冷水澡嗎?檢察官說,剴剴直到死亡的那一刻,也不知道閉上眼睛就再也睜不開。

檢察官表示,剴剴不僅身體受傷,還被虐待到有精神疾病,劉彩萱就像「蜘蛛」不停給剴剴毒性壓力,劉彩萱、劉若琳2人犯的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沒辦法判死刑,但請合議庭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

檢察官另表示,劉若琳經過醫師鑑定,她的認知扭曲、道德疏離,也認可姊姊的行爲,因此與劉彩萱一樣都需要在監所長期治療,才能避免再犯,建議合議庭判劉若琳16至18年有期徒刑。

保母劉彩萱(圖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母劉若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