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管理草案 「霸王條款」待協商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續審「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該法主要管理民衆退出健保資料庫機制,其中草案第十九條規範資料例外使用情況,遭立委林淑芬批評「霸王條款極致」,最後部分條文仍未獲共識,待委員會協商。
二○二二年憲法法庭裁定,健保法強制保留民衆就醫個資且無退出權違憲,衛福部去年決定製定專法管理,行政院今年四月通過草案,明訂民衆擁有退出權並可於健保卡註記,本月九日首次立院委員會審查,但未完成昨日續審。
昨修法爭議焦點之一,草案第十九條條文原列資料使用例外情形,包括依法律義務、國安維護、免除生命身體財產的急危難救助等狀況下,主管機關仍可以使用已退出者資料。昨討論時更增列「重大公共利益的健康風險評估」與「受政府機關委託的公衛、醫療科技效益評估」,經諮議會同意也可使用。
不過林淑芬質疑,此條文等於大門敞開,因許多研究情境如癌症防治等都可被納入公共利益,使退出權形同虛設,「政府機關的研究那麼偉大?」根本是霸王條款的極致;她也擔憂諮議會位階過低,恐難以阻擋其他行政機關。立委王正旭說,因共識尚未凝聚,條文應先保留,最終該條文待朝野黨團協商。
另草案第廿條涉及竊取健保資料刑責,昨新增討論將「利用業務機會犯罪者」加重其刑。立委林月琴質疑草案中「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表述不夠精確,恐存法律漏洞。最終刪除「至」字。衛福部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則說,期望該法案在八月十二日前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