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新莊3.5萬片廢光電板未清 業者再遭重罰300萬元
環境部今天表示,經3次抽查廢光電案場水質無虞,媒體報導紅水現象估爲農地腐植土及鐵鏽導致;目前僅剩約3.5萬片廢光電板仍堆在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岸邊,地方政府再開罰元昱公司新臺幣30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今天表示,經3次抽查廢光電案場水質無虞,媒體報導紅水現象估爲農地腐植土及鐵鏽導致;目前僅剩約3.5萬片廢光電板仍堆在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岸邊,地方政府再開罰元昱公司新臺幣300萬元。
環境部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日前媒體報導農地出現可疑紅水案,經環境部及環保局人員查覈,現場堆置物大部分是廢光電設施之塑膠浮具,操作過程及暫存場並未發現有紅色水流出。
環境部指出,在該場地出入口舖設鐵板車道,鐵板有生鏽情形現場檢測紅色水pH值爲中性6.79,經現場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油脂及重金屬銅、鋅、鎳、鉛、鎘、總鉻、汞均未檢出,僅有砷檢測值爲0.0535mg/L,判定應爲該農地既有潛勢值;另檢測出化學需氧量340mg/L,研判爲農地內既有的腐植土所含腐植酸造成,再加上鐵鏽因而造成紅水現象。
另外,環境部指出,經主動檢驗嘉南地區災損光電案場水域水質,3次抽驗顯示水域水質無異常,水中10餘項重金屬項目多未檢出或遠低於相關環境標準,且災損光電案場爲滯洪池,該水域並無養殖也非飲用水源,故無環境污染及健康影響風險。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今天會同嘉義縣環保局再次前往新莊及荷苞嶼滯洪池太陽能光電案場複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告訴中央社記者,荷苞嶼滯洪池已完成清理,但新莊滯洪池未完成改善,地方政府已再重罰300萬元。
而新莊及荷苞嶼滯洪池皆屬於元昱公司所有,此2案場先前已開罰2次、累計600萬元,再加上今天300萬元累計已遭罰900萬元。
顏旭明指出,除開罰外,已要求元昱公司提出完整計劃書,包含現地廢光電板清除及後端去化處理等,再送環境部審查;後續環境部會再督導其依計劃書完成清除處理,並請地方政府監督,若仍未符合規範將持續開罰。
環境部說明,隨各案場業者逐步清運、盤點,目前最新統計33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13.5萬片;本次風災受損光電設施全部已由水面移出,陸續外運進行資源化處理,其中9成可以回收再利用,無法再利用部分則委由合法業者進行妥善處理。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經分類整理後已近4萬片送交處理機構完成去化,近6萬片陸續收集暫置合法場地,剩約3.5萬片仍堆置在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岸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