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滯洪池仍堆滿3.5萬片破損光電板 環境部再罰業者300萬

▲ 丹娜絲颱風導致嘉義多處太陽能光電板破損。(圖/攝影中心攝,下同)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丹娜絲颱風導致多處水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受損。環境部今(20日)指出,總受損約13.5萬千片,現場剩約3.5萬片仍堆置在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岸邊,且僅有元昱公司尚未清除完成,該公司已被開罰600萬元,因未在期限內完成改善,今天將再重罰300萬元,累計開罰900萬,另災損光電案場水域經過3次抽驗均顯示無異常。

各界關切丹娜絲風災受損的光電板回收處理工作,環境部表示,總共有33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13.5萬片,分類整理後目前已近4萬片送交處理機構完成去化,近6萬片已陸續收集暫置合法場地,剩約3.5萬片仍堆置在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岸邊,其中包含堪用及破損光電板,堪用部分整理後將再使用,破損部份則進到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另浮筒材質爲高密度聚乙烯,已委由再利用機構進行回收資源化再利用。

至於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受損清除處理進度,環境部指出,目前只剩下元昱公司尚未清除完成,該公司已被開罰600萬元,並要求在昨(19日)完成改善,環境管理署今天會同嘉義縣環保局再次前往新莊及荷苞嶼滯洪池太陽能光電案場複查,其中新莊滯洪池未完成改善,將再重罰300萬元,累計開罰900萬元。

對於民衆關心水質狀況,環境部表示,已經主動檢驗嘉南地區災損光電案場水域水質,經過3次抽驗顯示水域水質無異常,水中10餘項重金屬項目多未檢出或遠低於相關環境標準,且災損光電案場系滯洪池,該水域並無養殖也非飲用水源,故無環境污染及健康影響風險。

此外,環境部表示,8月16日環境部進行巡查時,發現業者爲減少浮具運送容積,降低清除費用,逕自在現場使用破碎機進行破碎,該部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已立即勒令停止作爲並移除破碎機。

環境部強調,因風災造成光電板相關設施損毀,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置,不得污染環境。同時責成光電業者加速完成現場清理及災後整理作業,而這次風災吹出大型光電案場缺災後應變計劃,環境部已建請經濟部,針對目前大型光電案場,應由跨部會組成總體檢小組,針對「案場管理、環境承受力、災害應變機制、災後清除復原計劃」等四大項進行全面體檢評估,以獲得社會大衆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