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損光電板「清不完」還污染!嘉義2滯洪池違規被罰200萬

▲嘉義布袋新塭、義竹東後寮滯洪池的數百面水面型太陽能光電板破損。(圖/攝影中心攝,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受7月初丹娜絲颱風侵襲影響,嘉義縣多處水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受損。環境部長彭啓明曾於7月底表示,風災造成的受損光電板應於8月1日前完成清理,否則將依法開罰。然而,嘉義縣鹿草鄉荷包嶼與義竹鄉新莊兩座滯洪池,至今仍有大量廢棄光電板未妥善處理,嘉義縣環保局今(4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對營運廠商分別開罰100萬元,共計200萬元,並限期8月10日前完成改善,否則將再次告發。

經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嘉義縣環保局查察發現,兩座滯洪池均存在多項違規情形。荷包嶼滯洪池內,清運過程未記錄光電板清除數量、車號等資料,部分損壞模組堆置於露天貯存區,未標示廢棄物名稱,也未設置防止雨水滲透污染設備,甚至有廢棄物散落至周邊大排與產業道路。新莊滯洪池亦有類似問題,除清運紀錄不全外,頻繁進出的載運大貨車更將泥土與廢棄物夾帶污染道路與排水系統。

環境部1日再度會同嘉義縣、臺南市環保局,針對南部8處光電案場進行清除進度查覈。雖然多數業者已動員人力、物力展開清理作業,但新莊與荷包嶼案場的廢棄光電板仍堆置於滯洪池邊坡,且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缺乏防滲漏設施,導致污染風險升高。環保單位因此要求地方環保局依法裁處。

爲確保環境安全,環境部不僅要求廠商限期完成清理,也主動協助進行現場監測。7月間針對嘉義、臺南4處災損光電場域進行的重金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基準值,但相關單位仍會持續追蹤監控周邊水體變化,以防環境污染擴大。

環境部長彭啓明罕見動怒表示,部分廠商明知有責任仍拖延不清理,將不排除祭出最高300萬元罰鍰。嘉義縣環保局也重申,相關光電案場必須於8月10日前全面改善清理措施,否則將依法加重處分,持續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