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全臺首訂滯洪池管理要點 違規釣魚、騎車一律開罰

口湖鄉椬梧滯洪池有着雲林版日月潭的稱號。(圖/民衆提供)

爲解決滯洪池使用紛爭,雲林縣政府率全國之先訂定滯洪池使用管理要點,明確規範滯洪池僅供學術研究、藝文活動、公益及休閒運動用途,禁止釣魚、機車進入及營利行爲,違規者依法裁罰,並可當場要求離場。

口湖鄉椬梧滯洪環湖3.3公里,是全縣人氣最高的休憩區之一。(圖/民衆提供)

雲林縣目前共設有20多座滯洪池,多數因自然生態形成魚類棲息環境,吸引釣客及遊憩人潮,也衍生人車爭道、違規行爲等問題,其中以口湖鄉椬梧滯洪池規模最大、爭議最頻繁,成爲此次管理措施首要對象。

根據新公佈的使用要點,滯洪池全面禁止裸體或猥褻行爲妨害善良風俗、販售或出租物品、游泳、洗滌、捕魚、釣魚、放生、划船、駕駛機動車進入、酗酒鬥毆、吸毒、隨地吐痰與便溺、亂丟菸蒂等共計14項禁止事項。

縣府指出,違規行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規處理,情節重大者立即驅離現場。若有團體租用場地辦活動,需繳交2萬元場地費、1萬元維護費及5萬元保證金。

水利處科長伍忠政表示,目前最常見的違規行爲爲釣魚及騎機車,雖未出現妨害風化事件,但仍有預防必要。由於滯洪池水源不同,因此不建議釣魚或食用。

不過因椬梧滯洪池面積大,針對釣客需求,水利處將於椬梧滯洪池設置2處釣魚平臺,未來僅在指定區域開放釣魚活動。此外,城鄉處也規劃於該池設置露營平臺,爲目前唯一允許露營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