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滯洪未按規定處理廢光電板 嘉義縣環保局開出200萬元罰單
環境部日前限期光電業者於8月1日前完成清理,嘉義縣環保局4日正式開出罰單。(環境部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丹娜絲颱風造成嘉義縣滯洪池光電案場受創嚴重,在環境部下通牒、放話要開罰下,嘉義縣環保局今(4)日針對鹿草鄉荷包嶼滯洪池、義竹鄉新莊滯洪池光電案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開出100萬元罰單,由於兩座滯洪池營運廠商都是同一家,環保侷限期業者8月10日前改善,若未改善將再次告發。
環境部1日會同嘉義縣及臺南市環保局,督察嘉義縣新塭、新莊、貴舍、荷苞嶼、公館、溪墘等6個滯洪池、內埔子水庫及臺南市恩富立柱式魚電共生場,共計查覈8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毀損清除處理進度,當天就點名,嘉義縣新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在滯洪池邊坡,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的設備或措施,要求環保局開罰,並限1周內清除完成。
環保局今開出裁處書,荷包嶼滯洪池違規部分,營運廠商清運廢棄光電板時,未記錄清除數量、日期、種類、車號等資料,池岸產業道路、出入處散落廢棄光電板、電線等,露天堆置廢棄光電板的貯存區堆放大量損壞光電板模組等廢棄物,但未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設備措施,部分廢棄物散落周邊大排。
至於新莊滯洪池,清運廢棄光電板時未記錄清除數量、車號等資料,露天堆置廢棄光電板的貯存區堆放大量損壞光電板模組等廢棄物,未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設備措施,載運浮筒等廢塑膠等大貨車頻繁進出,車輪夾帶土方散落污染道路、地面及排水溝等,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