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浮臺遭颱風摧毀!旭東環保未如期清完42處 屏縣府開罰25.2萬

▲屏東佳冬太陽能板平臺全毀。(圖/民衆提供)

記者陳昆福、劉人豪/屏東報導

旭東公司執行「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臺技術開發計劃案」,在丹娜絲颱風過境時散落漂流,屏東縣政府表示,業者沒有在縣府限期48小時內清除完畢,總計有42處,每件裁處6千元,共計裁處25萬2千元。

因海上光電設施被颱風摧毀漂到岸上,當時屏東縣政府表示,已要求立即停工,且廠商在48小時內清除完畢,未來必須要清理所有完成所有海陸的平臺構建後,再重新送計劃審查,且未經審查不得復工。

▲農業處長鄭永裕率海漁所、環保局人員前往現場巡查。(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指出,經派員巡查旭東公司未在期限內清理計有42處,環保局刻正辦理裁處作業,每件裁處6千元,共計裁處25萬2千元。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說明,另前因大雨海象不佳,海巡署基於安全考量,請該公司暫緩清理作業,後續旭東公司配合指示於7月11日下午再調派人力進行清理,加緊趕工作業,截至7月14日,42處皆已清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