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東光電浮臺未在48小時內清完 屏東縣環保局裁罰25萬2000元

旭東環保科技公司執行「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臺技術開發計劃案」,丹娜絲颱風過後,浮臺散落各處,縣府要求業者在48小時內清完,期限到9日下午2時,旭東未在48小時內全部清除,環保局開罰。圖/報系資料照

旭東環保科技公司執行「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臺技術開發計劃案」,丹娜絲颱風過後,浮臺散落各處,縣府要求業者在48小時內清完,期限到9日下午2時前,環保局當天清查仍未清完,依違法廢棄物清理法開出42件罰單,15日旭東意見陳述完畢,縣府18日開罰,1件罰6000元,裁罰25萬2000元。

旭東表示,對於縣府裁罰,尚未接獲相關文件,尊重縣府裁罰。浮臺清除部分剩下3處,兩處卡在林邊鄉水利國小對面海堤消波塊、一處在枋寮水管牆,因天氣、海象等因素,還沒辦法處理,這三處會盡快移除。

旭東環保科技公司執行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臺技術開發計劃案,該計劃爲期3年,經濟部能源署補助1.3億元,旭東出資2億多元,在佳冬外海3.1公里架設浮臺,丹娜絲颱風來襲,將浮臺吹散,散落在佳冬塭豐海堤綿延約2公里長、隨着浪漂到高雄林園汕尾漁港附近、小琉球、最遠到澎湖湖西鄉沙灘都有蹤跡,這些都已清除完畢。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指出,丹娜絲颱風過後,要求業者48小時清除完畢,期限到9日下午2時,環保局當天接獲農業處通報後,稽查人員以最速度到場巡視,仍有未清除完浮臺結構體,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條規定,每件裁處最高罰額6000元,採案件處罰,當天共開出42件罰單,15日旭東意見陳述後,18日開罰,共開罰42件,裁罰25萬2000元。

旭東環保科技公司表示,生產浮臺的原料主要是高密度聚乙烯,是無毒且可百分之百回收再利用的塑料,亦是再生水廠或自來水在使用的管材原料,民衆目睹的黑色網格狀物,是用上述原料製成的走道板,散落的結構體,沒有太陽能板,也沒有光電模組。

屏縣府也指出,經濟部覈准旭東公司執行計劃後,該公司依「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佔性使用管理辦法」向縣府申請取得計劃作業海域,旭東公司散落岸邊的浮臺結構物因未於期限內清理完畢,縣府依同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使用行爲對公共通行或公共水域之使用有加重影響之虞,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將裁處旭東公司停止使用三個月,此爲最長停止使用期限。

旭東環保科技公司執行「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臺技術開發計劃案」,丹娜絲颱風過後,浮臺散落各處,縣府要求業者在48小時內清完,期限到9日下午2時,旭東未在48小時內全部清除,環保局開罰。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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