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清光電板恐挨罰300萬 彭啓明:將長期關注重金屬釋放

嘉義縣滯洪池的水面型太陽能光電板被颱風吹翻、破損,光電板堆疊,從空中看下去,有如大型抹布般捲曲。(讀者提供)

丹娜絲颱風過境造成嘉南地區14萬5000片光電板受損,環境部今天表示,已依受損程度要求業者在1至2周內清除完成,若屆期未清除,依法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環境部長彭啓明則表示,重金屬的釋放通常需要較長時間作用纔會發生,後續也會關注長期影響。

環境部表示,矽晶型太陽光電模組材質具穩定物化性質,與製程產生或具溶出毒性的有害廢棄物不一樣,而是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應由業者負責清除及處理責任,這次災損的14萬5千片光電板,已責成光電業者於1至2周內提前完成清除,並請太陽能回收處理業者務必並於1個半月完成去化,確保廢棄物妥善處理。

環境部長彭啓明強調,任何非環境自然的裝置凡走過必留痕跡,鑑於重金屬釋放通常需要較長時間的作用纔會發生,環境部將密切關注相關的長期影響,並已要求業者加速清理受損模組,以全面確保環境安全無虞。

環境部補充,已會同地方環保局針對嘉義、臺南災損光電場域針對3個滯洪池與1個魚塭,就10項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進行水質監測,結果顯示,5至6項未檢出,包括鉛未檢出,銅也遠低於環境的標準,僅部分場域的錳數值因當地背景值偏高外,其他所有數值皆未超過「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中「保護人體健康相關環境基準」,顯示短期內破損的光電板對水質尚無影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