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光電案場多項缺失未改善 業者連收罰單共噴600萬

「元昱太陽光電」公司兩座滯洪池光電案場的廢棄物處理不當,二度被嘉義縣環保局開罰。(嘉義縣環保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多處滯洪池光電案場因丹娜絲颱風強大威力受創,環境部對事後廢棄光電設施處理極爲重視,列爲稽查重點,嘉義縣鹿草鄉荷包嶼、義竹鄉新莊兩座滯洪池兩度被查出廢棄光電設施處理不當,繼8月4日嘉義縣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開罰100萬元後,11日複查因未完全改善,環保局12日又開出裁處書,兩案場各被開罰200萬元,兩案場同一家營運廠商「元昱太陽光電」公司累計已被開罰600萬元。

丹娜絲重創多座滯洪池光電案場,有3座光電案場因廢棄光電板、模組存放方式不當,遭環保局重罰100萬元,並限期10天內改善,11日荷包嶼滯洪池、新莊滯洪池光電案場改善期限已屆,仍被環保單位揪出多項缺失,現場未完成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各開出200萬裁處書。

義竹鄉新莊兩座滯洪池廢光電設施未妥善處理,二度被嘉義縣環保局開罰。(呂妍庭攝)

「元昱太陽光電」公司兩座滯洪池光電案場的廢棄物處理不當,二度被嘉義縣環保局開罰。(嘉義縣環保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環保局指出,荷包嶼滯洪池入口貯存區廢光電板,廢浮桶與廢電纜等事業廢棄物未妥善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滲入、滲透的設備設施。另有部分廢浮桶,廢塑膠混合物未妥善收集貯存,散落周界大排,明顯未完成改善。

至於新莊滯洪池,其岸邊堆置廢光電板、廢浮桶,電纜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有清楚中文標示,未妥善分類貯存,且未有防止滲入,滲透的設備設施,現場未能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環保局表示,已依規定各裁處200萬元,如限期8月19日仍未改善完成,將再度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