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手段兇殘被媒體報導 3孩聯手不養惡質父結果出爐
家暴手段兇殘被媒體報導,3孩聯手不養惡質父,全部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3個孩子一起控訴,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就沾染毒品,還對母親涉犯違反保護令、家暴及妨害自由等案件,案發時因手段兇殘還被媒體報導。他們自幼由母親一人肩負撫育照顧之責任或經社會局安置,不滿父親未盡扶養義務,且違背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因此依法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3個孩子指控,父親現年66歲,無正當職業,也無穩定收入,目前確實不能維持生活,他們依法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但父親在他們未成年時,迫切需要父親照護、扶養的人生重要階段,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而阿國經合法通知,未到庭或提出書狀陳述供法院審酌。
法官考量,阿國最近1個年度所得總額爲0元,名下並沒有財產,堪認阿國已不足以自己之財產維持生活,確實屬於不能維持生活之人,而他的3個孩子是直系血親卑親屬,阿國依法有受扶養之權利。
3個孩子的母親到庭證稱,阿國在孩子們還小的時候,並沒有盡到父親的義務,因爲他的工作是水泥工,賺的錢大部分都拿去買毒品,還會對她及孩子們家暴,小孩都是她在照顧,希望阿國可以跟孩子們劃清關係。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3個孩子的父親,在他們成年之前卻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也未曾給付扶養費,更無任何扶養照顧的具體行爲,縱然是至親也形同陌路,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其扶養義務,情節核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個孩子請求免除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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