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進駐T17、18面臨破局?北市府:仍有T12、鬆機南側2塊地

新光人壽今日再度發表聲明,針對外界關注的北士科園區案,將在合法前提下,配合北市府與輝達的合作。圖/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進駐北士科面臨破局,新光人壽2日發出聲明表示,依法不能同意北市府提議的合意終止條件。臺北市蔣萬安今也表示臺北市只有新壽蓋好移轉和合意解約2個方案。北市知情人士也說,其實除了T17、18之外,北士科T12以及松山機場南側土地,也是很好的選擇。

新壽聲明指出,無論是在現階段直接移轉地上權予輝達,由其自行興建海外總部,或是由新光人壽按照輝達的設計完成建物興建,再移轉予輝達,新光人壽於符合公司治理及兼顧股東保戶權益的原則下,均同意全力支持並配合北市府及輝達的決定,以利北士科的園區開發及臺灣整體科技產業的發展。

新壽也表示,以函文向北市府說明依據「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規定,如經北市府同意,新光人壽即可移轉地上權予輝達,而該辦法並無「建物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之限制,亦即,直接移轉地上權予輝達,並無違反法令疑慮。

府內人士指出,目前市府的2個方案,第一個方案就是依當初「招標合約」規定,新壽興建完成後,將使用執照移轉給輝達;第二個方案就是合意解約後,北市府將土地重新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北市府也已經修法完成。

知情人士也指出,當初市府「公開招標合約」白紙黑字就規定,新壽須蓋好,並得到市府同意「纔可以賣別人」但若市府答應輝達買、新壽賣,新壽獲利,臺灣的法律有圖利罪,試問公務員敢試法嗎?

知情人士也表示,北市仍有土地選項供輝達參考,其中T12雖然加上私人土地,就會達3公頃以上,但據瞭解,私人土地的部分,已逐漸整合成大地主,對方也有意願賣。另外,輝達若選T12,對輝達的好處是可以買下土地「所有權」而不像T17、18的50年地上權。

另一塊是松山機場南側的土地,包括鬆南營區、新通航聯隊、國泰營區及富錦營區等國防部土地,北市府協助軍方變更爲特定專用區,可供金融、商業、辦公等使用,市府可分回約3公頃土地。因在鬆機旁,輝達高層來臺,私人飛機下來可方便抵達。

不過,內府人士說,輝達認爲鬆機南側地不夠大,原本是最中意花博,但花博有圓山遺址,只能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