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涉罷免連署案「改口」認罪 最快今天具保停止羈押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前)涉入不實罷免連署案,臺北地方法院上午9時30分首次開庭審理。記者葉信菉/攝影
全案檢察官起訴5人、有3人在押。在押3人分別是黃呂錦茹、國民黨臺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初文卿、姚富文今出庭認罪,也聲請具保停押,據瞭解,合議庭最快今下午會決定。
法官邱於真今安排全天庭期審案,依序提解黃呂錦茹、國民黨臺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並傳喚國民黨臺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藍罷團」召集人賴苡任。
黃呂的律師遊成淵開庭表示,黃呂已認檢方起訴的全部犯罪事實,也不爭執罪名、更不爭執證據能力,沒有證據要提出聲請,除了量刑外,並沒有其他要說明。
黃呂的另一律師陳恆寬說,黃呂已爲認罪陳述,與初文卿、姚富文一樣認罪,沒有串證可能性,沒有羈押原因;依比例原則,法官如認有必要,可以禁止黃呂與共犯接觸、騷擾、恐嚇及探詢案情,加上黃呂年歲已高、健康不佳,盼可提出一定保金予以停押。
檢察官也不聲請調查證據,但反對黃呂錦茹交保。主任檢察官李彥霖說,同案被告賴苡任有聲請證據調查,黃呂的羈押原因還在,建請法官依法處理。
黃呂錦茹的另名律師陳筱屏說,賴苡任雖有提證據調查,但「共犯想調查證據怎麼會是羈押理由?」,主張共犯聲請調查的不利益「不能歸責於黃呂去承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