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茂涉圖利京華城案拒認罪 法官認有逃亡之虞再境管8月

臺北地院日前審理柯文哲京華城案,傳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黃景茂否認犯罪(中時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日前開庭時否認犯罪,但臺北地院認爲他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5月1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已認罪的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也從5月3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北院認爲,被告邵琇珮、黃景茂依卷內證據,足認涉犯對於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其等所涉罪責最輕本刑非輕,但倘若日後爲有罪判決,仍有一定刑期,難排除對被告而言,有視案件進程而離境,以脫免本案追訴、處罰之可能,而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之虞。

北院指出,考量本案訴訟進行之程度、本案法益侵害大小、惡性程度,及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之程度,邵琇珮、黃景茂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

起訴指出,黃景茂配合柯文哲意思,上籤京華 城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讓京華城案獲容積獎勵,圖利業者上百億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並以黃爲官位攀附柯文哲,違背都市計劃專業,違背法令,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北院日前傳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他否認在京華城案中與柯 文哲共同圖利。他說京華城公司持續透過議員陳情,因市長交辦才一 定要限期籤公文給市長辦公室,實質上容積率等相關事項是都委會作 最後裁決。黃的律師聲請傳喚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等4人作證、檢方 聲請傳喚前臺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等10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