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逃亡之虞 鄭文燦、高虹安 境管皆延長8月

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詐領公款案,高院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本報資料照片)

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被依貪污罪起訴,鄭和廖姓白手套3父子、侯姓某集團前發言人等5人境管屆期,桃園地方法院承審合議庭,認爲仍有必要限制,裁定5人自4月2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另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被控在立委任內詐領公款,一審遭判刑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後,合議庭也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

桃園地院4月17日開庭時,檢方主張鄭文燦涉犯重罪,又是前桃園市長,有豐富人脈、豐沛資源,恐有留滯海外不歸的可能,主張延長限制出境、出海。鄭等4人都說尊重合議庭決定,僅侯想出國散心盼解禁。

合議庭審理後認爲,5人犯嫌重大,但鄭否認犯行,和被告、證人間供詞也有差異,考量5人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涉案情節程度,都有逃亡、串證之虞,審酌審理進度及司法犯罪追訴,認爲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5人均自4月2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高虹安被控2020年任立委時,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臺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且裁定自2024年7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全案上訴高院審理後,因高的境管在2025年3月25日期滿,檢方認爲出現空窗期,緊急提出聲請。合議庭認爲,高虹安一審遭判刑7年4月,足認犯嫌重大,她前爲立委,現爲新竹市長,又曾留學,可認定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爲確保案件順利進行,司法權有效行使,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