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否認犯罪!剴剴案女社工再限境8月 法官:有逃亡之虞
1歲男童「剴剴」虐死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同案兒福聯盟前女社工陳尚潔被控竄改訪視記錄涉嫌僞造文書罪,起訴審理中;臺北地院認爲,陳女有逃亡之虞,裁定本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陳尚潔開庭時否認犯罪,辯稱兒福聯盟沒有公權力,還稱訪視沒看見「剴剴」身上有特殊傷痕等。
法官審理認爲,陳尚潔涉犯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從2025年1月6日起就限制出境、出海8月,限境即將屆滿,考量陳女未來可能面臨刑責及鉅額的民事求償,重新審查限境處分。
裁定書表示,陳尚潔犯案誘發逃亡的可能性高,審酌她所承受的法律責任壓力、逃亡能力及目前訴訟進行程度,認爲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陳尚潔應自2025年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圖爲陳尚潔交保畫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