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爲討債竟殺害同鄉 重罪有逃亡之虞延押2個月

越南籍移工潘功成、潘春創爲了討債,竟然於前年11月以水果刀殘忍殺害同鄉。橋頭地院(見圖)裁定再度對2人延押2月。(本報資料照片)

越南籍移工潘功成、潘春創爲了討債,竟然於前年11月以水果刀殘忍殺害同鄉。由於羈押期滿,橋頭地院日前審理後,認爲兩人所犯爲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且此案至今只有潘功成認罪,因此再度裁定於2月14日起羈押2月,可以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潘功成、潘春創於2023年11月爲了討債2萬5000元,竟然在岡山區與鄭姓男子喝酒後,持刀殺害鄭男後逃逸。2名潘嫌之後一路逃到臺中躲藏,警方透過其親友與人脈傳遞關係,勸兩人向警方投案。

2嫌落網後,一度否認殺人犯行,後來潘功成認罪,但他否認有殺人故意。橋頭地院羈押2人。橋院對於此案一度想以國民法官推行,但因爲考慮此案的複雜程度、翻譯問題,需要高度的專業知識,審理曠日費時,因此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

此案從去年3月14日起,法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定羈押,並裁定自去年6月14日、8月14日、10月14日,以及去年12月14日起各延長羈押2月。由於羈押期滿,橋院法官認爲,2人在臺灣居無定所,有逃亡之虞,爲日後順利審理此案,再度延押2月。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