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洪姓護校生聲請交保 法官認逃亡之虞延押2月

中捷砍人案主嫌洪男近期聲請交保,遭臺中高分院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在臺中捷運車廂持刀隨機砍人、造成兩人受傷的洪姓護專學生,經臺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年,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日前改判洪男9年9月徒刑,目前全案已進入三審程序。洪男近期聲請交保,法官認爲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並自6月1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可抗告。

洪男去年5月21日帶着3把刀進入中捷車廂,突襲砍傷呂姓高中生與有「長髮哥」稱號的許瑞顯。判決指出,洪男因學業表現不佳、遭師長責備,心生不滿,策畫於公衆場所傷害不特定對象,藉此引發社會恐慌、達到毀滅自我的目的。他更選在臺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日犯案,意圖製造更大社會衝擊,幸最終被乘客合力制伏。

洪男在一審期間與長髮哥許瑞顯達成和解,金額爲100萬元;二審時也與呂姓高中生和解,金額未公開,據瞭解約爲相同數字。臺中高分院考量其態度及和解情形,將刑期略爲減輕。

針對洪男聲請交保,臺中高分院指出,洪所涉爲殺人未遂等重大罪嫌,判刑可期,具有高度逃亡可能,若准予交保,恐妨礙刑罰執行,裁定駁回交保聲請,並延長羈押2個月,以確保其到庭受審與執行刑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