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 洪嫌延押2月
中捷砍人案主嫌洪男聲請交保遭駁回,並自6月1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震驚社會中捷隨機砍人案,涉殺人未遂的20歲洪姓護校生自去年5月21日犯案後持續羈押中,該案經臺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年,經上訴,臺中高分院日前改判洪男9年9月徒刑,目前全案已進入三審程序。洪男近期聲請交保,法官認爲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並自6月1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仍可抗告。
洪男去年5月21日帶着3把刀進入中捷車廂,突襲砍傷呂姓高中生與號稱「長髮哥」的許瑞顯。判決書指出,洪男因學業表現不佳、遭師長責備,心生不滿,策畫於公衆場所傷害不特定對象,藉此引發社會恐慌、達到毀滅自我的目的。他更選在臺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日犯案,意圖製造更大社會衝擊,但在砍傷兩人後被乘客合力制伏。
洪男在一審期間與許瑞顯達成和解,金額爲100萬元;二審時也與呂姓高中生和解,金額未公開。臺中高分院考量其態度及和解情形,將刑期從一審10年減輕爲9年9月。
洪男的羈押期限至本月15日止,他向臺中高分院聲請交保,但法官認爲,洪男觸犯殺人未遂重罪,因爲可預期判決的刑度較重,被告有逃亡的動機與風險也相對提高。
高分院法官審酌,洪男有逃亡之虞,爲了確保之後能出庭接受判決執行,避免讓國家的刑罰無法落實,同時也綜合評估他的人身自由、犯案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整體公共利益後,認爲不能用交保或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因此裁定從本月16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