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桃園陸配裡長狠批:政府硬搞就是違憲

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日前曾爲地方申設養豬場引起的民怨爭議,向市長張善政陳情要求市府考慮撤銷建照。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28年前從大陸四川嫁到臺灣,17年前取得臺灣身分證。因被內政部查出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日起解除其職務。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也是陸配新住民,今年初同樣被查出中國籍,彭小林下午表示,自己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過來,也是選民一票一票選出「一切合法」,如果政府硬搞就是違憲。

彭小林陸配身分嫁來臺灣32年,在蚵間生活至今,2022年參選里長當選,是桃園市首名新住民里長。她認真在地方服務,日前參與市府下鄉舉辦的基層座談會,也爲居民發聲,向市長張善政提出建言,希望市府能夠針對有疑慮的新申設養豬場撤除建照。

然而,彭小林今年初被內政部查出具有中國籍,桃市府目前針對陸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臺定居,是否適用國籍法尚有疑義,向內政部請示疑義至今未解。

針對花蓮有陸配村長被解除職務,彭小林說,花蓮村長開第一槍,她也會擔心和保持沉默,但也強調,自己嫁到臺灣多年,兒子都已當兵回來,「身分都是合法的,里長也是選民用選票一票一票,合法選出」,她即便去大陸也是拿臺胞證,大陸也不可能給她開立放棄國籍證明。

彭小林說,賴清德總統不敢宣佈臺灣獨立,政府要硬搞,本身就違憲,面對花蓮村長案例,「我真的也沒有辦法。」

民進黨籍新屋區市議員陳睿生認爲,彭小林來臺已30年,當選里長熱心地方事務、融入地方里長大家庭,彭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臺灣國籍,政府清查陸配不能持有雙重國籍,如不放棄大陸國籍形同雙重國籍,形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衝突,這部分還需要內政部釐清疑義。

桃園市民政局指出,全國有類似狀況的里長,除了花蓮以外,還有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考量此案涉及當事人從政權益甚鉅,爲求審慎,民政局持續向內政部詢問相關疑義,並請當事人提供具體資料中。市府也將持續與法制單位研議,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