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貨輪「Z字形」下錨勾斷海底電纜 陸籍船長遭起訴
「宏泰58號」貨輪毀壞中華電信臺澎3號海底電纜案,臺南地檢署11日偵結起訴,對大陸籍王姓船長起訴求處適當之刑。(海巡署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地檢署偵辦大陸籍王姓船長駕駛「宏泰58」貨輪,明知電子海圖標示海底電纜位置,竟基於毀壞海纜纜線之犯意,於2025年2月25日凌晨,在臺南市北門區西方外海5海浬附近,將貨輪錨爪釋放下水,並駕船做Z字形移動,以貨輪錨爪勾斷臺澎3號海纜線,導致中華電信公司海纜系統受損,並影響臺灣本島與澎湖間電話、網路寬頻通信使用。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王姓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王姓船長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檢方表示,本案7名大陸籍船員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犯罪嫌疑不足,均爲不起訴處分,該7名收容中之大陸籍船員另由權責單位依法遣送出境。
檢察官起訴指出,因海巡署人員接獲通報,得知「宏泰58」貨船於警戒區徘徊,於今年2月25日2時30分許,駕駛船艇前往上開地點驅離「宏泰58」貨船,復於同日3時24分,接獲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技術分公司客戶管理處海長纜科科長通知臺澎第3海纜斷纜無訊號,隨即攔停「宏泰58」貨船,並請船隻回臺南安平商港配合調查而查獲。
案經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南營運處二課網中心人員提出告訴及檢察官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四海巡隊、臺南查緝隊、北門查緝隊等單位偵辦查獲。
臺南地檢署表示,檢方將持續與相關單位共同查緝此類惡意破壞我國海域海底電纜線行爲,以維護我國電信海纜設施安全及人民權益。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