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貨輪船Z字形移動斷我海纜 陸籍船長移審後法官裁押
中華電信臺澎3號海底電纜2月底遭毀壞斷纜,檢方追出多哥籍「宏泰58」貨輪大陸籍王姓船長涉駕船在海纜線上方做Z字形移動,且釋放錨爪勾斷海纜線,王男被訴涉犯電信管理法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下午移審臺南地院,法官認犯罪情節不輕,且在臺無親友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臺南地院指出,王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中毀壞或其他非法方式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與其連接纜線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王男爲大陸地區人士,在臺無固定居所亦無親友,與臺灣地緣關係薄弱,依卷內事證,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之虞。
臺南地院審酌,王男所犯毀壞海纜纜線,嚴重干擾政府及社會運作功能,且可能產生公共危險,犯罪情節不輕,對社會秩序影響不可謂不重大。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維護、王男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經以比例及必要性原則權衡後,認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
檢方追出多哥籍「宏泰58」貨輪大陸籍王姓船長涉駕船在海纜線上方做Z字形移動,且釋放錨爪勾斷海纜線,王男被訴涉犯電信管理法罪嫌,下午移審後,臺南地院裁定羈押。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