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建立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機制 助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黑龍江網訊(記者 石巖鬆)近日,省司法廳、省法院、省發改委,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爲全省範圍內的價格爭議糾紛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專業的非訴訟方式解決渠道,提升消費環境改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價格爭議糾紛在日常生活中較爲常見,涉及交通事故賠償、消費者權益保障、醫療服務、物業服務、旅遊餐飲服務、工程建設造價、農業生產資料、保險理賠等民生領域,事關羣衆切身利益與社會和諧穩定。《實施意見》的出臺填補了我省在滿足人民羣衆多元糾紛解決需求中針對價格爭議領域的空白。
《實施意見》明確了司法行政機關、法院、發改部門工作的主體職責,確定了價格爭議糾紛的調解範圍和不適宜調解的情形,健全了調解與訴訟的對接機制,鼓勵積極探索在線調解等便捷模式,建立了重大疑難事項專家會商、調解前預警機制等工作制度,爲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價格爭議調解作爲解決價格爭議的一種有效手段,對於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省司法廳將會同省法院、省發改委將聯合開展相關培訓工作,提升調解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降低糾紛處理成本,增強調解效率。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羣衆知曉度和參與度,引導更多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價格爭議糾紛,爲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