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爲功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從五方面提出25條司法保障舉措,旨在破解民營經濟發展難題。營商環境是經營主體生存發展的土壤,而法治化營商環境是資源高效配置、經濟持續增長的關鍵,其建設水平對市場運行效率、要素聚合效能及經濟發展質效影響直接且深遠。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着重強調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數據顯示,2024年《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施行後,當年全國共修改調整政策措施7312件,提出審查意見近6000條,查辦不正當競爭案件1.4萬餘件,着力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進入良性法治軌道。今年4月份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在法律層面明確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標誌着民營經濟法治保障進入新階段。
各地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也取得顯著成效。例如,寧夏司法廳以“法治護航”爲主線,通過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司法鑑定等法治化途徑解決企業與羣衆的急難愁盼問題,化解涉企糾紛6000餘件,涉案金額3.07億元,通過法律援助爲羣衆挽回經濟損失6500餘萬元。又如,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1+2+3”行動,2024年全年審理侵犯經營主體人身財產安全等犯罪案件150件225人,追贓挽損15.35億元。
成效固然顯著,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如部分地區政府服務理念轉變滯後,隱性壁壘未除,經營主體司法權益保障及外商投資平等保護有待加強。對此,需通過完善規則、優化實踐,讓經營主體在法治化營商環境中安心經營、安穩發展。
破除制度性壁壘,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系統梳理地方性法規與制度體系,細化實施標準及操作規範,分領域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清單,明確處罰幅度、適用條件的量化標準。建立裁量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定期根據實踐反饋優化細化標準。明確行業准入標尺,確保經營主體切實享受政策紅利。規範行政權運行,堅決整治政務服務中的梗阻現象,優化職能部門審批流程,創新高效便捷的審批範式,積極探索“互聯網+政務服務”線上辦理模式,以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強化司法保障,築牢營商根基。保障經營主體權益,推廣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銜接機制,積極建立“調解/仲裁—訴訟”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整合調解、仲裁、訴訟等多種解紛資源,實現各環節無縫銜接,同時明確商事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程序,切實降低經營主體在糾紛解決中的成本。強化重點領域對經營主體的司法保障,對涉企案件評估其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嚴格限定失信懲戒手段的使用情形與範圍,助力經營主體開展信用修復。
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提升投資信心。平等保護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市場準入、生產要素使用、經營運營等方面,對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同等對待,消除各類隱性壁壘,以平等保護提升經營主體的投資信心。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法治化落地。對清單中“其他”“等外”條款進行明確界定,明確適用邊界,消除彈性空間,打消經營主體的投資顧慮。(作者:祖 偉 姜 嶽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