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中尉酒後3度強吻女兵 認錯賠30萬換緩刑...慘被勒令退伍
▲前海巡署葉姓中尉區隊長於2022年10月間某日凌晨前往營區大門,見僅一名女上兵執勤,竟強拉入值班室後方中山室,連續三度對其強吻猥褻得逞。(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海巡署葉姓中尉區隊長2022年10月間凌晨前往營區大門,見只鬥一名女上兵執勤竟起色心,將女兵強拉至值班室後方中山室,違反其意願下三度強吻臉頰、嘴脣與頸部等處強制猥褻得逞,葉姓中尉事後向女兵道歉並向長官自首;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其認錯且與告訴人以30萬元達成和解,並獲其原諒給予緩刑,法官審結依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本案仍可上訴,葉姓中尉於翌年2023年9月中旬遭勒令退伍。
桃檢調查,在海巡署桃園某營區擔任中尉區隊長的葉姓軍人,2022年10月2日凌晨零時許,葉姓中尉酒後前往營區大門旁值班室,見女上兵獨自擔任營區大門正哨值班勤務,竟違反其意願下強拉進入值班室後方中山室,撫摸其臉頰並欲強行親吻,遭女兵反抗後返回值班室。
未料,葉姓中尉尾隨女兵進入值班室,再次強拉女兵進入中山室,強吻其頸部、臉頰、嘴脣等處,女兵反抗掙脫後返回值班室,葉姓中尉事後向女兵道歉,並邀其前往吸菸區吸菸;不料,凌晨零時24分許,2人返回值班室後,葉姓中尉竟三度將女兵拉至中山室,女兵激烈反抗跌倒在地,葉姓中尉仍強行親吻等強制猥褻得逞。葉姓中尉事後以手寫方式向女兵致歉,並主動向長官自首坦承犯行,經海巡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覆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被告於酒後爲滿足自身慾念,不知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權,對告訴人爲猥褻行爲,對其身心造成嚴重侵害;惟考量被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已與告訴人以新臺幣30萬元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願給予被告緩刑之機會。法官衡量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審程序後,應能謹慎其行,應無再犯之虞,法官審結依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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