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女業務約簽約竟遭強吻「脫褲硬上」 淫男賠30萬換緩刑

保險女業務找朋友簽約卻慘遭硬上,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桃園一名女保險業務員小美(化名)到朋友阿俊(化名)家討論籤保險契約,沒想到,反遭阿俊強吻、脫褲,最後強制性交得逞。案件經審理,阿俊賠償30萬元與小美成立調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

判決指出,阿俊與從事保險業務員的女子小美是朋友,2024年3月某日晚間9時許,小美前往對方桃園住處討論籤保險契約的機會,阿俊竟起了淫念,憑藉其身形及力氣優勢,他先將小美抱至牀上,不顧對方口頭拒絕並以手推阻、違反意願,強行親吻嘴脣及胸部,並褪去對方的外褲和內褲,最後強制性交得逞。

法官考量,阿俊已賠償新臺幣30萬元與小美成立調解,並當庭給付完畢,小美也表明願原諒被告行爲等情,足見阿俊犯後已盡力彌補損害,堪認本件縱對被告科以法定最低刑度之刑,實仍有情輕法重之憾,有違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爰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減其刑。

桃園地院審理,阿俊僅爲逞一己私慾,恣意侵害小美的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小美造成永難抹滅的身心創傷,實應嚴懲不貸;惟念及阿俊終能坦承犯行,併成立調解且賠付完畢,同時獲取原諒,兼衡阿俊自陳職業爲保全,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阿俊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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