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男殺死中風母重判20年 國民法庭量刑考量因素曝光
臺南市歸仁區許姓男子因長期照顧79歲患有中風的母親,身心不堪重負,2023年12月13日清晨在住處持刀殺死母親後,被臺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重判徒刑20年。(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歸仁區56歲許姓男子因長期照顧79歲患有中風的母親,身心不堪重負,2023年12月在住處持刀殺死母親。臺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量刑時,分別考量許男12大從重因素及8大從輕因素後,最後認定並無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的情形,20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重判20年。
國民法庭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認爲,許男12大從重量刑的因素,分別有:手段兇殘;反社會人格,嚴重攻擊傾向;素行不良;家族成員仍然無法全然釋懷;行兇後態度冷靜;行爲後選擇自殘、逃避責任,沒有立即產生悔意;在有選擇的情況下犯罪;沒有經濟壓力;並非單獨且全日照顧者;造成姊妹心理重大創傷;法律意識薄弱;再犯可能性高等。
至於8大從輕量刑的因素,則有:並非不孝之人,跟母親關係好;承認犯罪;獲得部分家人原諒;實際上照顧母親1年半;爲母親的主要照顧者;受照顧者的情況爲中風及輕微失智(需花費心力照顧);長期陪同復健;缺乏照顧的經驗與專業知識等。
國民法庭還參考檢察官請求判處無期徒刑,以及許男律師請求處刑8年的意見後,決定判處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