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風險因子調降10%,或帶動險資入市增量資金逾1300億
5月7日上午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雲澤宣佈了進一步推動險資入市的下一步政策。
在三項相關政策中,將償付能力規則中股票投資的風險因子進一步調降10%受到行業關注。
風險因子的調降能夠帶來多少增量險資?就此,中泰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葛玉翔回覆第一財經稱,據他測算,這一政策或將帶動增量資金規模逾1300億元。
“我們假設本次針對險資持有的滬深300股票風險因子下調10%,在50%滬深300成分股配置假設下,考慮風險分散效應前靜態釋放最低資本爲364億元,如果全部增配滬深300,對應股市資金將達1349億元。如果不增配股票,則改善行業償付能力充足率幅度1.4個百分點。”葛玉翔稱。
事實上,權益資產對償付能力的佔用一直是險資在進行權益投資時的一大重要考量因素。一旦償付能力低於監管要求,將對保險公司的投資及業務開展造成巨大影響,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險資的權益投資步伐。因此,在去年至今的這一輪長期資金入市政策之下,有多名行業人士呼籲進一步下調權益投資的風險因子。
上一次險資權益投資風險因子下調是在2023年9月。彼時,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對於保險公司投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風險因子從0.35調整爲0.3;投資科創板上市普通股票,風險因子從0.45調整爲0.4。
葛玉翔表示,自2023年9月調整風險因子以來,在持續低利率環境倒逼下,保險資金持續加大股票配置比例。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4年四季度末人身險公司股票及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佔比合計爲12.5%,同比基本持平,但其中股票佔比提升了0.36個百分點;財產險公司合計比例則爲16.33%,同比提升1.23個百分點,其中股票佔比提升0.95個百分點。
總體而言,業內分析人士普遍認爲,大部分險企尤其是大型上市險企的權益投資比例仍較監管上限有一定空間。在上月監管上調險資的權益資產配置比例上限後,險企按照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的不同,權益投資比例上限從之前的10%~45%上調至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