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險企試點投資黃金業務,有望最多帶來2000億增量資金
險資投資黃金開閘。
2月7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從試點內容、試點要求及監督管理三個方面對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提出明確要求。即日起,10家試點保險公司可以中長期資產配置爲目的,開展投資黃金業務試點。
市場分析認爲,在利率持續下行的背景下,拓展資產配置渠道,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保值增值能力、保障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
10家保險公司獲批參與
《通知》界定了試點投資黃金的業務範圍和投資方式,並確定了10家試點保險公司。
具體包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試點投資黃金範圍包括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黃金現貨實盤合約、黃金現貨延期交收合約、上海金集中定價合約、黃金詢價即期合約、黃金詢價掉期合約和黃金租借業務。
上海黃金交易所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組建、專門從事黃金等貴金屬交易的金融市場,交易所信息系統運行穩健、產品業務體系豐富、基礎設施功能完善。
中國銀行研究院主管級高級研究員楊娟表示,《通知》將試點投資黃金範圍限定於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合約與黃金租借業務,能夠確保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具備基礎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黃金作爲金融資產,其價格易受到國內外多因素影響,具有波動性。
近兩年,黃金作爲全球避險資產的特性凸顯,價格也在一路走高。爲確保實現保險資金長期保值增值目標,《通知》明確,試點保險公司應以中長期資產配置爲目的,開展投資黃金業務試點。同時,《通知》要求試點保險公司堅持審慎投資理念,嚴格執行投資比例要求,並加強操作風險管理。
設定1%投資紅線
黃金投資風險相對較高,《通知》對試點保險公司投資黃金的事前事中管理進行了規範。
例如,試點保險公司投資黃金應當靈活運用大宗交易、詢價交易、競價交易等方式分期分批建倉,避免因異常交易行爲對市場造成衝擊,試點保險公司投資黃金應當使用貨幣資金,不得辦理黃金實物的出、入庫業務;試點保險公司開展黃金租借業務,交易對手應當限於金融機構,併合理控制交易對手集中度,單一交易對手租借規模不得超過試點保險公司持有黃金現貨合約的20%。
此外,試點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執行投資比例要求,投資黃金賬面餘額合計不超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試點保險公司投資比例計算應當全面、真實地反映投資情況,黃金現貨延期交收合約以該業務黃金現貨合約市值爲統計口徑,黃金詢價掉期合約以該業務黃金持倉淨敞口爲統計口徑,且單邊的存續規模不超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試點保險公司借出黃金規模應納入投資比例管理。
根據招商證券研報測算,以各家保險公司2024年三季度數據爲基準,除中國信保外的剩餘9家試點險企當期合計總資產爲19.7萬億元,按照監管要求,其最多能夠向黃金市場投入1970億元;若再考慮到中國信保(2023年末總資產爲1976億元,對應黃金投資上限約20億元)的規模,預計10家試點公司最多將爲黃金業務市場帶來約2000億元的投資資金。
提高險資長期保值增值能力
在低利率和“資產荒”背景下,近年來保險公司投資持續承壓。招商證券研報表示,受房地產價格下滑、城投化債等因素影響,另類資產配置水平顯著下降;疊加剛性負債成本壓力,長期潛在利差損成爲行業面臨的重大挑戰。而黃金作爲多元化資產配置的重要渠道,具有風險分散、保值增值、避險屬性和流動性強等多方面優勢,和其他資產的低相關性也有助於構建穩健有效的投資組合。但一直以來,投資黃金業務在國內保險資金的投資運用中受到嚴格限制。
近年來,關於放開險資投資黃金業務的呼聲日益高漲,政策層面也在不斷破冰探索,以提高保險資金長期保值增值能力。
2024年6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雲澤在第十五屆陸家嘴論壇上表示,將積極探索保險資金試點投資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合約及相關產品。
此前,《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和《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全球資產管理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均提出,探索保險資金依託上海相關交易所試點投資黃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是深化保險資金運用改革、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有益舉措。下一步,將密切跟蹤試點進展,加強監督管理,做好《通知》的實施工作,推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