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5%!監管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股市比例
本報記者陳晶晶北京報道
4月8日早開盤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調整保險資金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優化保險資金比例監管政策,加大對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受系列利好政策影響,4月8日開盤後,創業板指漲幅擴大至3%,滬指漲0.25%,深成指漲0.7%。其中半導體、軍工、醫療器械等方向漲幅居前,滬深京三市上漲個股近3100只。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上調權益資產配置比例上限。簡化檔位標準,將部分檔位償付能力充足率對應的權益類資產比例上調5%,進一步拓寬權益投資空間,爲實體經濟提供更多股權性資本。二是提高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引導保險資金加大對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力度,精準高效服務新質生產力。三是放寬稅延養老比例監管要求。明確稅延養老保險普通賬戶不再單獨計算投資比例,助力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高質量發展。
其中,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調整爲以下標準:
(一)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00%的,權益類資產的賬面餘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二)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100%(含此數,下同)低於1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餘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三)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150%低於2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餘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
(四)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250%低於3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餘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0%;
(五)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3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餘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0%。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通知》的發佈是優化保險資金資產配置的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發揮長期資金和“耐心資本”優勢。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政策,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對《中國經營報》記者分析表示,此次調整通過“鬆綁+定向”政策組合拳,既激活險資“壓艙石”功能增強市場穩定性,又引導資本精準滴灌科創領域。政策創新體現監管智慧,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打通長期資金與實體經濟的良性循環,爲經濟轉型升級注入新動能,彰顯金融服務國家戰略的監管導向。
中國人壽方面對記者表示:“作爲保險行業‘頭雁’,公司立足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穩健投資、責任投資的理念,努力成爲服務資本市場發展的主力軍,爲資本市場注入‘真金白銀’。”
(編輯:李暉 審覈:何莎莎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