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財源不是重點 主權基金設置切勿捨本逐末

總統賴清德520談話提及成立主權基金,相關討論成爲熱門議題,惟設置主權基金並非能或不能,而是爲或不爲、如何爲之的問題,更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明確的方向,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圖/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賴清德520談話提及成立主權基金,相關討論成爲熱門議題。事實上,主權基金設立已討論至少20餘年,重點始終圍繞在財源、管理機關等細節,最重要的成立宗旨及目的卻曖昧不明,政府有必要就此說清楚、講明白,讓主權基金名正言順的設立、不受質疑。

全球有超過50個主權財富基金,財源和運作模式不盡相同,主要共通點即爲用來管理和投資大筆資金的「專屬投資基金」,透過專業運作讓國家財富增值,確保經濟穩定和未來發展。大抵而言,此基金功能一是長期儲備財富,保障未來世代;二是平衡財政波動,應對經濟不穩定;三是提升國家戰略影響力,支持重要產業和國際佈局。

大部分主權基金重點放在創造財富,投資標的常涵蓋公債、公司債、股票、私募股權、房地產(基礎建設)等金融工具和資產,市場對其印象常留在其操作原則,偏重較高風險與低流動性資產以換取較高報酬率,因收益具較高的不確定性,和外匯存底穩健、低風險和高流動性的策略截然不同。

但從府院及相關部會的談話來看,臺灣要的並非追求財富增值,而是把提升國家戰略影響力,支持重要產業爲首要任務。賴總統強調成立「推升臺灣經濟發展動能」的主權基金,打造國家級投資平臺,由政府主導並協同民間企業力量來佈局全球,連結AI時代主要標的市場;行政院則認爲,基於國際經濟戰略佈局,因應整體經濟情勢變化,由政府打造國家級投資平臺,主導協助國內產業在全球佈局;經長郭智輝更直言,國內創新企業由國發基金、臺杉公司投資,主權基金是對臺灣以外地區投資,隨着海外市場發展,也有臺灣企業參與海外市場,現在設立國家主權基金非常合適,會對企業做一些投資。

換言之,未來臺灣主權基金和挪威主權基金等投資海外股、債來增加全民財富的模式,將有不小落差,反而可能以投資產業爲主,較類似海外版的國發基金,接近新加坡淡馬鍚而非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模式。這是成立主權基金設置專法前,政府須先向全民釐清的重點。

因此首先要確定主權基金的投資方向,再進而規劃主權基金的規模、操作方式及後續監督機制,消除民間「政府小金庫」的疑慮。若如外長林佳龍所言,打造「投資美國臺灣隊」深化雙邊合作,更指稱總統提到主權基金,若資金能夠互相投資,臺美關係會更有韌性,豈不讓主權基金成爲臺美友好基金。

相較於財源及由哪個部會擔任管理機構,定位及監督機制才應是成立此基金的重點所在,因名義雖由政府統領,資金仍來自全民,也須符合公司治理結構、風險管理、透明度和問責制,透過明確的責任分工與監督機制,確保符合國家利益與法規要求, 並對全民負責。

臺灣主權基金要重點之一是配合產業打天下,並非不可行,如果成爲國家級投資平臺佈局全球市場,有助臺灣企業在AI、半導體、綠能等戰略產業,進行國際股權投資與策略聯盟,進而擴大資本規模,提升全球競爭力;也可協助國內產業升級,強化在地供應鏈韌性,提升企業因應國際變局的能力。

而面對全球供應鏈重組、地緣風險升高與國際貿易壓力,主權基金必要時可作爲臺灣對抗外部經濟衝擊、分散風險的工具,例如亞洲金融風暴時的香港和新加坡即是例證;透過主權基金對外投資與合作,也更有機會引進國際先進技術與資源,強化本地產業創新能力,但若主權基金過度聚焦海外投資,可能導致資金外流與國內產業空洞化。

設置主權基金並非能或不能,而是爲或不爲、如何爲之的問題。沒有規矩,無以立方圓,要成立主權基金絕不是一筆小錢,更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明確的方向,才能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