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總額 醫院恐不願進罕病藥

衛福部健保署於本月起全面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專家擔憂,高價的難症、罕病藥物幾無藥價差,醫院賺不到錢,又佔了額度,恐不願進藥。圖爲醫院治療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以藥養醫」已成臺灣醫界營運生態,透過藥價差所獲取的利潤,遠高於醫院醫療的健保給付,衛福部健保署於本月起全面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專家擔憂,高價的難症、罕病藥物幾無藥價差,醫院賺不到錢,又佔了額度,恐不願進藥,影響病患權益。

藥價差是指醫院與廠商議價,賺取健保覈價與實際藥品成本間的差價。醫院採購藥品時,藥商給予回扣,或是買二送一,實際進價可能遠低於健保給付的價格,一名不具名專家表示,「個別醫院總額」限制醫院醫療服務量,可預期的是大型醫院將愈來愈仰賴藥價差,才能維持營運績效。

不過,藥價差適用於大部分藥物,但對於研發困難、用於治療難症、罕病的昂貴藥物,因藥廠談判籌碼高,藥價差有限,醫院進藥形同做功德。臺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就曾表示,該院使用一劑逾八○○萬元CAR-T細胞治療藥物,幾乎無利可圖,「形同醫院在服務藥廠」。

「藥價差是很現實問題,高價藥品沒有談價空間,便宜藥品則被砍到推出臺灣。」健保署前署長李伯璋說,學名藥成本壓低,醫院透過藥價差所賺取的利潤更高。相較之下,高價的罕病、急重症等藥物,利潤極低,部分醫學中心不見得願意進藥。

本月起,「個別醫院總額」全面上路,被部分醫院經營者視爲「賠錢貨」的部分昂貴藥物也列入醫院總額。李伯璋說,高價藥品佔據個別醫院總額較多額度,加上藥價差低,醫院可能無利可圖,精打細算後,就不願進藥。

據瞭解,中部就有大型醫院以院內藥局無備藥爲由,拒絕罕病患者治療,轉介至其他醫學中心。李伯璋提出解方,就是好藥一定要提供給病人,但不必要藥品則需儘量節省。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藥價差擴大,醫學中心從藥品所獲得利潤變多,但整體醫療本業卻賺不了錢,長期收支結構失衡,影響醫院醫療行爲,損及病人權益,藥價改革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