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人妻高調出軌同事!牽手出席朋友婚禮 「小王」這原因判免賠

高雄市一名簡姓人妻前年認識公司的潘姓男同事,竟演變成職場婚外情,人妻不僅帶着兒子、牽手潘男出席朋友的婚禮引發議論,還被抓包與潘男在停車場親密,人妻因此遭判賠丈夫10萬元,但潘男因辯稱不知道簡姓人妻已婚,以爲只是單親媽媽,法官採信判免賠。

判決書指出,簡姓人妻與潘姓男同事2023年纔在公司結識,但去年1月簡妻要參加朋友的婚禮,兒子還受邀當花童,簡妻因此稱她花800元顧潘男幫忙照顧兒子及陪同進場,卻被目擊兩人十指交扣、相互依偎、親吻等親密舉動,遭林姓人夫告上法院,各求償60萬元。

簡妻辯稱她跟潘男沒有牽手依偎,當天確實有幫潘男整理衣領,但沒有公然親吻,潘男則辯稱他不知道簡妻是已婚身分,否認侵害林姓人夫的配偶權。

法官勘驗簡妻朋友婚禮當天的錄影,發現簡妻與潘男手環繞頸部、十指交扣,因此林姓人夫指控屬實,但簡妻又辯解她是因爲在演練婚禮進場,纔會與潘男十指交扣,但法官覺得就算演練,十指交扣時間顯然已超出演練所需,且坐在椅子上後2人還在牽着手,因此不採信簡妻說法。

法官認爲,簡姓人妻明知道自己已經結婚有丈夫,卻還與丈夫之外的男子十指緊扣、並肩同坐相互依偎、親吻,已違背配偶的誠實義務,超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異性普通朋友社交行爲,足以破壞林姓人夫的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因此判簡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潘姓男同事因主張自己根本不知道簡妻還是已婚身分,雖然簡妻數次帶着兒子,但他與簡妻發展感情,從未過問簡妻的婚姻狀況,主張現今社會單親媽媽未婚或離婚後獨自扶養未成年子女的情形並非罕見,因此沒有故意侵害林姓人夫的配偶權,獲得法官採信,法官因此判潘男免賠,但簡妻需要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給丈夫,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