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就一起養小王的孩子!人妻出軌還嗆聲 判賠老公15萬
▲婚內出軌還懷孕,王姓女子要求離婚,並嗆聲要丈夫幫忙扶養情夫之子,臺南地院判賠15萬元精神慰撫金。(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一名女子婚後不久便與他人發生不倫情甚至懷孕,還揚言若不離婚就要丈夫共同扶養「情夫」的孩子,丈夫求償100萬元,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王女行徑已嚴重侵害配偶婚姻法益,判決王女須賠償丈夫精神慰撫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還在念大學的男子與王姓女子於2024年結婚,婚後不久,男子卻發現王女出軌發生外遇。王女不僅在LINE與Instagram對話中坦承曾與小王發生性關係,還提供了超音波照與孕婦手冊,證實懷孕事實,並多次言語挑釁丈夫「如果不離婚,那就一起扶養這個孩子」,並向被告稱:「我出軌,我什麼都做了,你到底要不要離」、「我喜歡上別人了」、 「我想跟別人結婚,可以嗎,你要離婚嗎?」、「我直接給你聽叫牀聲好了」、「我打算給他生個小孩」、「我今天去產檢,我跟別的男生的小孩」。
王女即坦承外遇出軌,且懷有對方的孩子,希望與丈夫儘快離婚,王女除無歉意,還對丈夫嗆說若不離婚,以後要一起養「小王」的孩子,害身爲丈夫的男子產生憂鬱、失眠、焦慮等症狀,而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酌雙方婚姻不到1年即爆發重大背信,被告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外遇並懷孕,行爲嚴重侵害配偶權且態度挑釁,明顯無悔意,原告因此產生憂鬱與焦慮情緒,身心受創。法官認爲王女主觀惡性重大,且具備高度侵害性,依法判決被告應賠償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