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5度酒駕遭逮 厚臉求法官輕判 高院要他入獄
唐男5度酒駕前4次僥倖逃過牢獄之災,終於在第5次被判刑入獄。(資料照片)
一名男子屢屢酒駕遭逮,但均被判處易科刑,讓他免遭牢獄之災,以至於他沒有記取教訓,甚至心存僥倖,酒後繼續無視法規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堅持駕車,終於在去年第5次酒駕被警方移送,遭判9個月須入監執行,他上訴要求重輕發落遭高院駁回定讞,確定要進監獄好好反省。
2024年7月27日中午,被告唐男飲用啤酒後,涉嫌騎機車外出,駛經高雄市大樹區大樹路北巷,因行車不穩而爲警方攔查,測得其酒精濃度爲每公升1.11毫克,超過刑法開罰的標準4倍以上,因此移送後被橋頭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嫌,判處有期徒刑9月。
唐男不服判決,上訴時指出,已聽從律師建議前往診所戒治,期間表現良好,醫生建議應持續接受專業治療,可重建自我管理能力,不宜入監執行。此外,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有穩定正當職業,希望法院從輕發落改處易科刑,以免家庭經濟失去依靠。
高雄高分院調查,唐前4次酒駕前科,雖均未造成人員傷亡,分遭高雄和屏東地院分別判處3月、4月及兩次6月徒刑,但屢屢酒駕被抓,可見其存有僥倖心態,今第5次再犯實不宜輕放,判決上訴駁回並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