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邀「交換伴侶」還私約巨乳妹 妻受不了提告求償5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東(化名)近2年間不斷嫖妓、外遇,甚至在交友軟體上約砲、要求進行交換伴侶等特殊行爲,讓她無法接受,因而決定對丈夫提告求償50萬元。雖然阿東矢口否認,但法官檢視LINE對話紀錄、社交帳號內容之後,並未採信他的說詞,日前判他應賠償妻子10萬元較爲適當。
▲阿東否認外遇、約砲,但未獲得法官採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在去年和今年間不斷嫖妓、外遇,甚至在交友軟體上佯裝單身,向多名女性傳送曖昧訊息、約砲,還加入特定網路社團,要求她配合進行交換伴侶等特殊行爲,後來又經常帶異性回家過夜,種種行爲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阿東則辯稱,那都是5年前的事了,當時他工作壓力大,纔會上網和其他人聊天,但他從來沒有帶異性回家過夜,只有一次是帶一名女子去看要出租的房子,夫妻倆因爲這些事情吵過架,他就沒有再上網找人聊天了。
不過,法官檢視阿東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他曾傳訊息給一名女網友,內容不僅提到「妳介紹一定優的」,還要求提供三圍,對方不僅提供照片、三圍、價碼、地點,甚至標榜「巨乳、功力一流」。
而在阿東的社交媒體帳號中,他在關係狀況欄位選填「開放式關係」、「單身」,與多名女子聊天時,也都是先稱讚對方「長相甜美氣質出衆」,再表明自己是單身,想要交朋友。
法官表示,如果阿東沒有與其他女性相約進行性交易,爲何需要對方自報三圍、提供照片、討論費用及地點,可見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嫖妓一事,應屬真實;另外,他也確實佯裝單身身分在網路上與多名女子聊天,雖然可能未達實際相約見面的程度,但他是以約會交往爲前提展開聊天,顯然已經逾矩。
法官認定阿東的行爲確實破壞了夫妻的婚姻生活及家庭圓滿,考量到夫妻雙方的身分、經濟收入等因素之後,最終判他應賠償妻子1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