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生前承諾「房給妻住」...卻被繼子告、每月付數萬元!律師:做1事可避免

預立遺囑示意圖/Ingimage

她爲愛再婚,卻換來繼子提告!丈夫走後,這位再婚的太太原以爲,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沒想到,繼子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女主人變成「被告」!

她滿肚子委屈,覺得自己明明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而且先生生前還親口說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更何況,夫妻財產、夫妻互相代理,她住在這裡,天經地義啊!

但法院怎麼判?理由只有三點:

最終,太太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

如果當年,先生能早一點做這些安排,悲劇或許不會發生:

再婚,是爲了幸福,但幸福需要法律來守護。

愛孩子,也愛枕邊人,少了法律安排,最後只剩爭吵與傷害。愛,就要愛得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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