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角色扮演的超級失敗 2孩都不願養!心酸故事曝光
男子身爲人父卻未盡扶養之責,2名孩子都不願意養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2名孩子指控父親阿國(化名),不僅長期不務正業,還有吸毒惡習,1994年父母親離婚時,小的那時3歲跟母親,而大的8歲跟父親,但父親卻丟給祖母照顧,不僅長年不知去向,且多次進出監獄,缺錢花用時纔會返家討錢,他們不滿父親從未主動關心及扶養,因此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2名孩子指稱,與父親阿國多年沒有往來,日前接獲政府函文告知,需要他們處理父親後續照顧問題,但父親在他們年幼時,不但未盡到照顧之責,還曾對他們施以暴力,如今卻要照顧其往後生活,實在有違公平。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已經60歲,經調取阿國的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在2021年、2022年所得分別是16200元、2000元,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且未領取國民或勞保年金,現經政府安置於機構,每月安置照顧費33500元,依據其現況,顯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以維持生活,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孩子還年幼的時候,因爲阿國開計程車,工作不穩定還要付租金,她則是做美髮薪水也不多,還要補貼阿國的開銷,她與阿國因經濟狀況不好,因此大的交給祖母養育時,均未付扶養費用。
之後大的就讀高職與她同住,阿國一直進出監獄,她也沒有辦法聯絡阿國,而小的出生後一直都是她在扶養,阿國未盡人父之責任,更沒作出像父親一樣的角色行爲。她記得小的只有看過阿國一次,因爲祖母去世在家設靈堂,小的有回家裡祭拜。
法官審酌, 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對孩子們及其等之直系血親,有故意爲虐待及身體、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孩子們請求免除對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