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虐死「剴剴」被判刑嫌太重上訴 高院今下午開接押庭
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18年徒刑。兩姊妹上訴,剴剴外婆也請求檢方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收到卷宗後,決定下午2點半開接押庭。
高院表示,目前案件還未分案,接押庭由值日法官處理。
剴剴案引發輿論撻伐,一審審理期間民衆踊躍旁聽,法庭外聲援民衆舉着「唯一死刑」、「不得假釋」的標語抗議,名人、立法委員也不斷聲援,北院宣判前夕更有社運團體爲此遊行上凱道。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劉彩萱2023年8月與剴剴的外婆簽署托育委約書,全天照護剴剴,但自9月1日至12月23日以不聽話爲由,用繩索、布條捆綁四肢及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摺,用口罩、保利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劉若琳曾見剴剴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因掙扎踢翻水桶嘗試掙脫,將剴剴捆綁固定再塞回水桶內,還長時間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擡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劉彩萱、劉若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絞碎燒焦物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致剴剴營養不良、感染肺炎。2023年12月23日晚間,剴剴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翌日將剴剴送醫,剴剴仍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檢察官指控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3罪,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刑18年。
國民法官法庭密集開庭10天,多名專家鑑定人到庭證述,證詞迫使劉彩萱認罪,5月13日合議庭從重處斷,依照檢方意見判刑。不過劉姓姊妹認爲刑度太重,加上剴剴外婆認爲判太輕,雙方皆上訴。
「剴剴案」保母劉若琳一審判18年徒刑,除了她上訴外,檢察官也認爲劉若琳參與虐童情節重大、刑度過輕,無法符合社會期待與司法公義,也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剴剴案」保母劉彩萱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她認爲刑度太重,提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