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首例 勞動爭議案件當庭宣裁
新京報訊 據“北京東城”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日,東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勞動者績效工資支付的勞動爭議案件,這是東城區首例仲裁當庭宣裁案件。該案創新採用了“要素式”審理方式,實現了案情當庭覈實、裁決當庭作出及宣讀的高效審理流程。
此次案件由勞動者申請仲裁。“我從2023年6月入職,雙方勞動關係於2024年5月解除,公司約定於2024年10月前支付績效工資、經濟補償金,但公司一直拖欠支付。”申請人李某向區仲裁院申請仲裁,並且拒絕調解,希望能儘快拿到應得的報酬。
這起案件涉及勞動者績效工資支付爭議。東城區仲裁院工作人員介紹,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簽訂瞭解除協議。單位認可協議真實性及未支付相應金額的事實,僅以經營困難爲由暫未支付,但對支付義務及金額並無爭議。鑑於本案案情明確、證據確鑿,且申請人明確拒絕調解,仲裁庭隨即決定採取合議庭形式進行審理,並當庭宣佈了裁決結果。
據瞭解,仲裁案件一般於庭審結束後,在一定期限內向當事人送達裁決文書。此次案件的當庭宣裁,不僅是東城區首例,也是“要素式”審理方式優勢的又一鮮活例證。
“‘要素式’審理適用於案情相對簡單、雙方爭議不大且事實清楚的案件。”東城區仲裁院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開庭前,雙方當事人需要填寫《要素式調查表》。該表涵蓋了入職時間、勞動關係建立與存續情況、解除情況,若涉及年休假和加班工資訴求,也需填寫相關要素。“對於雙方認可一致的要素,庭審時僅需確認,無需展開調查。例如在一些案件中,雙方對入職時間沒有異議,那就不用再反覆覈實這一點。”
編輯 張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