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兒子面家暴導致分房 已無親密關係!悲情男訴離外遇妻
當兒子面家暴導致分房,已無親密關係!悲情男訴離外遇妻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在1998年結婚並育有1子,但是2人相處不睦,阿國指控小萱屢次在爭吵時,因無法控制情緒,摔壞多件家中物品,並且在孩子面前多次緊掐他的脖子,導致無法呼吸險些暈厥,雙方因此長期分房,多年沒有親密關係,不滿感情基礎已破裂,因此依法請求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雙方會吵架是因爲他少拿錢給小萱,小萱因而不高興就不理他,後來就搬到樓下分房睡,雙方這2年多來確實沒有發生過性關係等親密行爲。而且小萱有外遇的情形,已經由法院判決確定。
法官考量,小萱與他人發生婚外情,阿國因配偶權遭侵害提告求償,經法院判決小萱與小王應給付12萬元,足證雙方顯然已無法互信、互愛、互諒、相互協力以共同保持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若仍強求維持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不僅無法改善現況,反徒增雙方於爭執中虛度歲月。
法官審酌,依照2人的現況,任何人處於同一情況,均不願繼續維持婚姻生活,堪認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覆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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