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屋頂下/中華民國與中國方向 系列⑦ 大屋頂中國就是一個中國

九二共識曾在兩岸發生十分正面的作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兩岸關係有三個難題:一、一箇中國。二、九二共識。三、統一。簡論如下:

先談一箇中國。一箇中國,言人人殊。不同主體對一箇中國有不同看法,同一主體的看法也常搖擺變化。本文試從汪道涵在一九九七年提出的兩個說法談起:

一、現在進行式的一箇中國。他說:一箇中國不是「現在式」,因爲很困難;也不是「未來式」,因爲可望不可即,夜長夢多。因此,爲何不用「現在進行式」?也就是「現在進行式的一箇中國」。

二、共同締造論。他說:「一箇中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同胞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他並說:「所謂一箇中國,就是一個尚未統一的中國,共同邁向統一的中國。」

容本文引伸「汪兩說」的蘊義:①兩說發表於一九九七年,香港迴歸中國,啓動「一國兩制」,可證兩說不同於一國兩制。汪曾說:「香港用聯邦,兩岸用邦聯。」②兩說皆不主張「中華民國已經滅亡論」。無論現在及未來,中華民國皆存在。③兩說稱,「未來式的統一」可望不可即,夜長夢多,這是淡化了「目的論」;因此主張「現在進行式的一箇中國」,則是強調「過程論」。也就是說,兩說是在處理「不統/不獨」的狀態。④兩說所稱的「一箇中國」可說是一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外及之上的「中國」,是一個「第三概念/上位概念」的「中國」,可謂寓有「大屋頂中國/大屋頂中華」之義。

本文認爲,汪兩說對「一箇中國」的處理最可珍惜。因爲兼顧了現在與未來,兼顧了過程與目的,覆蓋周延且發展空間極爲靈動。

「大屋頂中國」的發想即曾受汪兩說的啓發。

大屋頂中國:中華民國是三民主義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社會主義中國;二者皆是一部分的中國,同屬「一個(大屋頂)中國」。

「一箇中國」如何處理?可先共同維護一個「第三概念/上位概念」的中國,那就是汪兩說的「一箇中國」或「大屋頂中國」。

大屋頂中國,就是一箇中國。是現在進行式,也可以是未來式。

再談九二共識。海基會在九二年提出的「第八方案」是九二共識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這在近年兩岸爭議中亦經國臺辦多次公開確認。

第八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箇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

此即「九二共識三要素」:①謀求統一。②一中原則。③一中各表。中共強調①跟②,臺灣強調③。近年各方有關爭議,皆出自對三要素不同時期的不同側重。

回頭來看,九二共識曾在兩岸發生十分正面的作用。在二○○八至二○一六年間,馬政府明白標舉「一中各表/不統/不獨/不武」的旗幟,而北京從未公開反對,最後在二○一五年並舉行了相當對等的馬習會,連夜宴也是拆分付帳。可惜,如今一切已是折戟沉沙。

其實,有如「海峽軍事中線」,九二共識可說是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兩岸政治中線」,雙方皆不應輕易放棄。

然而,九二共識關於「一箇中國的涵義」,一般的解釋是,大陸方面認爲「一箇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方面則認爲「一箇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這種說法只是雙方對內交代,不能說服對方。

因此可見,「對於一箇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此處所指的「一箇中國」,必須要有一個「第三概念中國/上位概念中國」的想定,才能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者皆容納在一個「大屋頂」下。否則「我是中華民國,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各表」,就可能成爲變形的兩國論。

因此,雙方可將「大屋頂中國/大屋頂中華」懸爲「一箇中國的涵義與認知」,則九二共識就立即有了更大的發展性。因爲,大屋頂中國就是一箇中國。

再談統一。「統一」這個概念不能在兩岸中消失。例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序言指出「爲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即是此義。正因存有「統一前/未統一」這個概念,兩岸始可能維持「分治不分裂」的底線,反而得以節制「統一」。

因此,如卜睿哲、葛萊儀等皆主張,臺灣不能使北京覺得「統一」已經絕望。

然而,統一畢竟很不容易。對中共來說,「武統有約束/和統無論述」,統一幾成徒託空言。對於臺灣來說,「懼統容獨」的社會氛圍方興未艾,統一已成禁忌詞。

因此,在未來相當長時間內,對大陸而言,說統一,主要在表達反對臺獨;對臺灣來說,不頂撞統一,主要是不撕破臉。

於是,統一在兩岸的動能已相當薄弱,不足成爲兩岸互動的主軸。這就牽涉到前文所論「你多一點民主/我多一點民族」,及兩岸在「中國方向」上能否公平參與的問題,這又是說來話長了。

然而,兩岸若想維持「分治而不分裂」的底線,就仍須保留「統一」的議題,並嘗試探尋其中可能存在的正面思考,例如:

一、中共主張「和平統一」。和平統一就一定是「民主統一」,否則即無可能是習近平所說「心靈契合」的統一;臺灣的對策即在「統一公投」,以保留「民主」的節制,此爲我三十年前所主張。兩岸面對「統一公投」的這個機制,中共始可能實現「和平統一」,而臺灣也有了節制統一的「民主防衛機制」。這對兩岸皆是正面思考。

二、統一可以有多種形式及內涵。比如說,可以是誰吃掉誰的「被統一」,也可以是誰都不吃掉誰的「互統一」。在這樣的想像中,邦聯、歐盟模式等皆可進入思考,這也就近乎汪道涵所說的共同締造論了。

再者,統一不易,和平協議也可以是兩岸定錨的方法。

最後再次附上《大屋頂下》擬想的「兩岸關係新路徑」:

一、建構「大屋頂中國/大屋頂中華」概念。二、交換論:以我不臺獨,交換你不武統。三、仿東西德,建立「互視爲不是外國的國家」的概念。四、過程論:淡化「臺獨/統一」的「目的論」,提高「和平競合」的「過程論」。從「合理的過程」邁向「改善之目的」。五、將舊的兩岸關係,即「中共與臺獨皆要消滅中華民國的兩岸關係」,轉向新型兩岸關係,即「中共與臺灣共同維持中華民國的兩岸關係」。定錨中華民國,共構和平競合。

不做好過程論,就談不上目的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