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社評》中華民國曆史不可切割系列二:沒有中華民國就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評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究竟是什麼關係?有人說是「繼承」關係,也有人認爲是「並立」關係。不管是哪一種解讀,用「蛋生雞」來形容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不僅符合歷史事實,也不會有太大爭議。

制度理念繼承孫中山

在1949年10月中共建政前,毛澤東等中共領導人研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政協共同綱領》與《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草案,曾經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爲中華民國」的表述,但遭到多位政協委員反對,中共權衡之下才刪除「簡稱中華民國」這句話。換言之,毛澤東等中共高層曾有意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

毛澤東有意沿用中華民國國號,一是認爲自己纔是「孫中山繼承者」,對孫中山創立的中華民國敬重有加。早期雖曾成立「蘇維埃共和國」,挑戰國民黨法統地位,但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轉而擁護中華民國政府爲正朔,武裝力量也更名爲「國軍第十八集團軍」,並在重慶與國民黨和其他政黨共同舉行政協會議,直到1947年制憲國大前才分道揚鑣,拒絕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將南京政府視爲「僞政府」。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沿用至今的基本政治制度,在「黨的領導」、「黨指揮槍」等方面沿襲蘇聯,但其他制度理念與孫中山建國理念一脈相承。例如,臺灣已凍結的國民大會,是孫中山因應中國人口衆多、地域廣闊、無法實行直接民主的基本國情,而設計出的間接式民主代議制,此乃億萬人口條件下國民主權的體現。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蘇聯的最高蘇維埃類似,但其源頭是國民大會。

孫中山當年提出的「五權分立」中,包含監察、考試兩院,前者職能是監督和罷免官員失職,後者職能是文官選拔、培養與考覈。在今天的臺灣,這兩院的權力和實質地位已經遠不及孫中山原有理論所創,而在今天的大陸,監察委員會(紀委)成爲中共反腐、治理官場的主要機構,中央組織部爲選拔、培養和考覈官員的管理機構。大陸的紀委、組織部隸屬於黨務體系,實際上發揮的職能,與孫中山五權理念下的監察權、考試權相似。

迴歸基本概念,所謂民國Republic在英文中本來就是「人民共和國」的意涵。因此,若以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作爲推翻帝制、共和肇始的中國歷史「新紀元」起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其實是類似西方國家理論中的「第二共和」概念,也就是「PRC是ROC的第二共和」。再換一個角度,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宣告的原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故嚴格來說,這是「政府成立」的宣告,也就是中國「中央政府」發生更替的宣言。

PRC是ROC的第二共和

再回到法律概念,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寫明,「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創立了中華民國」,然後才論述至「以毛澤東爲領袖的中國共產黨?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勾勒出「因爲有中華民國、纔會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邏輯和政治邏輯,故「PRC是ROC的第二共和」即便是透過憲法學的理論分析和文本詮釋,還是成立的。

大陸憲法序言中雖然寫明「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一部分」,但這只是從領土角度對臺灣地位做表述,序言未提及1949年後中華民國是否存續的問題。同理,大陸第三份對臺白皮書中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爲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也沒有提及1949年後中華民國政府是什麼地位的問題。當然,這不代表大陸「默許兩個中國」或「承認中華民國」,但至少可以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的地位是兩岸政治分歧所在,應在求同存異精神之下積累互信、凝聚智慧、謀求解方。

大陸有首歌叫「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不過,從歷史、制度,再到法理,「沒有中華民國就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經得起檢驗,大陸如何看待和處理好中華民國,應該成爲未來兩岸化解分歧與心結,邁向心靈契合統一的關鍵。